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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区人民法院持续开展“徽动执行”之重点突破暨终本清仓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24-09-29 11:35:20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终本清仓”工作部署,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胜诉权益,9月24日,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开展“徽动执行”之重点突破暨终本清仓专项行动,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刘晋忠现场指挥,琅琊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海燕带队执行,1名政协委员受邀监督、见证执行。

清晨6时,伴着朝阳,30余名执行干警和9辆警车分成5个执行小组准时出发,按照预定路线雷霆出击。

躲避执行藏厕所?拘!

唐某某系一起运输合同纠纷的被执行人,因长期拒不履行已生效的法律文书,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向其发布限制消费令。经线上线下查询,因其名下未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一时停滞不前。

行动当日,在提前研判掌握唐某某的住处信息后,执行干警一行果断出击。7时许,执行干警抵达唐某某家中,得知执行干警的来意后,唐某某妻子神色慌张,欲盖弥彰地说道:“唐某某今天不在家。”执行干警并未轻信其言,“我们按流程需要进行搜查,搜查过程中会全程录音录像,请你配合我们的工作。”随后,执行干警在房间内仔细寻找,最终成功找到了躲在厕所的唐某某。哑口无言的唐某某顺利被拘传至院。

 

债务互抵巧执行,妙!

滁州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房地产公司)与钱某、某公司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判决钱某支付房地产公司税金780000元。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细心的执行干警发现,在另一起执行案件中,房地产公司作为被执行人尚拖欠钱某工程款937959元。

行动当日,为了妥善化解两案,执行干警秉承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积极组织双方调解,巧妙运用债务互抵,成功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最终,在两案案款互相冲抵后,房地产公司还应支付钱某157959元。房地产公司当场表示同意扣划其银行账户95000元,余款于年底前付清。

腾房进行中,搬!

行动当日,有一组执行现场格外热闹,那就是“法拍房”的腾房现场。李某某与钟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钟某某未履行还款义务,法院依法查封其名下房产。涉案房屋拍卖后,因无人出价竞买而流拍。执行干警多次与申请执行人李某某沟通协调,并提出房屋抵偿的解决方案,最终李某某表示同意以一拍价格抵偿债务。

9月24日上午,为顺利交付房屋,执行干警依法有序开展清退工作。腾房现场,执行干警认真规范清理屋内家具和物品,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现场见证,确保腾房工作的公开透明。历经2小时,执行干警顺利将房屋交付申请执行人,并将屋内物品交于被执行人,房屋腾退圆满完成。

此次行动共排查被执行人线索34人次,拘传9人,执结案件8件,执行和解案件2件,执行到位金额122万元,腾房2处,集中执行行动成效显著。


 
来源:琅琊法院
责任编辑: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