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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35万元!“以保促执”跑出执行“加速度”
  发布时间:2024-10-24 10:27:33 打印 字号: | |

为加快实现“快履行、少强制、低成本、省时间、高效率”的目标,9月24日,琅琊区人民法院有效利用“执前保全”措施,成功化解一起标的额为35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真正实现“以保促执”。

梁某某与左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判决,左某某应当支付梁某某本金2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之后,左某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还款。

为有效保障自身利益,避免左某某转移财产,梁某某遂向法院申请执前财产保全。法院依法对左某某采取执前保全措施,冻结其银行大额存单,并告知被执行人左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但左某某无动于衷。

案件正式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联系左某某,告知其如若再不履行义务,就将扣划其名下的大额银行存单。迫于强大的执行压力,左某某表示愿意履行还款义务,并一次性付清全部案款35万元。至此,案件圆满执结。

 


 
来源:琅琊法院
责任编辑: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