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帮我们解了难题,有了调解书我们心里就踏实了。”2024年11月20日,琅琊区人民法院“法院+工会+人社”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成功调解了一批劳动合同纠纷,解决了李某某等8名劳动者的烦“薪”事。
江苏某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负责滁州某小区的物业服务。2023年,李某某等8人在该小区物业公司从事保洁工作。自2024年7月起,物业公司无故拖欠李某某等8人工资共计45100元。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后,李某某等8人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后,“法院+工会+人社”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的驻院调解员第一时间拨打物业公司的电话,却发现电话始终无人接听。为了顺利开展调解工作,当务之急是尽快联系上物业公司。调解员随即联动区总工会共同查询物业公司的联系方式。终于,调解员成功拨通了物业公司负责人的手机号,物业公司负责人则表示因公司经营不善,现已不再负责该小区的物业服务,且无力一次性支付李某某等8人工资。
了解情况后,调解员积极与双方协调沟通,告知物业公司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法律后果,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在调解员的释法明理下,物业公司答应尽快筹集工资。最终,李某某等8人与物业公司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物业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结清全部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