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法院+工会+人社”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接待了这样一群工人,他们面露愁容,满心期待法院能够为他们解决一桩烦心事。
原来,石某等9名工人受雇于安徽某汽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运公司)。眼下9名工人到了快退休的年龄,却发现公司并未为他们缴纳1997年至2004年间的社保费用。工人们与公司反复协商无果后,遂将该公司起诉至法院。
案件被导入诉前调解程序后,“法院+工会+人社”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的专职调解员李咏梅详细了解案情,仔细寻找双方的矛盾症结,了解到汽运公司未为工人缴纳社保是源于当年的公司改制。在调解员的协调下,汽运公司主动表示,愿意配合工人们补缴社保,但根据社保文件要求,需要法院出具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裁判文书。
事不宜迟,为了尽快帮助工人们解决难题,调解员当即联系了法院速裁团队。法官在核查情况后,第一时间为双方出具了民事调解书,确认双方在1997年至2004年间存在劳动关系。
“感谢法院这么快就帮我们解了难题,我还有两个月就退休了,这下我再也不用担心养老金的事情了。”在拿到调解书后,一名工人感激地向法官说道。